一、執行輔導會議決議事項。
二、辦理學生生涯發展教育。
三、辦理生命教育。
四、辦理兒少保護、憂鬱自殺防治、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通報、追蹤及輔導等相關事宜。
五、辦理家庭教育及樂齡教育。
六、辦理性別平等教育。
七、辦理親職教育。
八、辦理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九、辦理諮商輔導。
十、辦理中輟學生之復學輔導。
十一、辦理認輔工作。
十二、辦理弱勢學生補救教學補助。
十三、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
十四、辦理新生始業輔導。
十五、學生學習扶助。
十六、辦理友善校園相關融入課程規劃.
十七、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