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組長
工作職掌 |
一、辦理物品之採購比價招標。 二、辦理防空防護設備。 三、辦理僱用警衛人員等相關事宜。 四、辦理場地租借管理要點之訂定事項。 五、僱免與管理技工工友(含臨時雇工)。 六、維修管理眷舍。 七、辦理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 八、辦理災害預防、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等事宜。 九、辦理技工工友之考核業務。 十、辦理教職員工交通補助費申請事項。 十一、辦理教室、辦公廳所之分配、佈置、設備、檢修等事宜。 十二、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十三、辦理佈置與接待典禮會場事宜。 十四、辦理電話水電之管理及推行節能減碳措施。 十五、發給工友服務證明。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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