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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墩國小摩天輪110學年度第11屆畢業主題LOGO圖像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110學年度第11屆畢業主題LOGO圖像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1屆畢業主題LOGO圖像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一、主旨:設計理念能呈現大墩國小第11屆畢業主題之意涵,造形、色彩及文字設計上具創意及獨特性之圖徽,能明顯識別,便利延伸於畢業活動周邊應用。
二、主辦單位:大墩國小教務處
三、參加對象:大墩國小六年級學生(限個別創作)
四、畢業主題:「大墩活力 青春洋溢」,設計理念:大墩的學生個個有目標、有朝氣、 有活力,我們的青春不留白,並且神采奕奕、精神飽滿,未來將充滿無限可能。
五、實施方式:
(一)作品一律繪製或黏貼於設計圖稿中,作品尺寸長寬介於15公分×15公分之間為原則,可用手繪或電腦繪圖,但僅限平面作品。電子檔須列印成紙本繳交,電子檔格式:長1024像素× 寬1024 像素以上;檔案解析度:300dpi。(電腦繪圖創作者,若獲獎須提供電子檔給主辦單位)
(二)手繪稿可多利用廣告顏料上色,以利製版。
(三)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限100字以內。
(四)作品規格不符合上述條件者,恕不錄用。
六、徵件方式:
(一)由美術老師發放六年級各班約5-10張設計圖稿給有興趣的學生,設計圖稿請以正楷書寫,並於《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簽名。
(二)收件日期為111年2月14日(星期一)開學後,請參賽學生繳交設計圖稿給導師,各班導師請擇優5件於111年2月21日(星期一)下班前送交教務處羅雅莉老師。
七、評審方式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標準:整體造型30%、創意表現25%、色彩美感25%、設計理念構想20%。
(二)邀請本校藝文老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出優良作品,得獎名單於111年3月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教務處布告欄及學校首頁。
(三)獎項及獎勵:
1.第一名:1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禮券500元。
2.第二名:1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禮券300元。
3.第三名:1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禮券200元。
4.佳作:5名,頒予獎狀乙幀。
5.入選:若干名,頒予獎狀乙幀。
(四)得獎者擇日公開頒獎,獲獎的優秀作品於畢業美展中,展示於大墩藝廊。
八、經費概算:由家長會大墩藝文展活動專款下支應。
九、著作權相關規定:
(一)曾在國內外發表過之作品,請勿重複參加,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二)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四)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大墩國小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五)參加本次大墩國小畢業LOGO圖像設計競賽,視同承認本計畫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將公布於本校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六)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相關稿件主辦單位不另行退還。
十、本計畫經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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