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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墩國小摩天輪110學年大墩國小第十一屆畢業典禮主題徵選活動辦法

110學年大墩國小第十一屆畢業典禮主題徵選活動辦法

發佈者 : 呂網管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1屆)
畢業典禮主題徵選活動辦法
110年10月15日訂定
一、目的:
(一)為配合本校辦理110學年度畢業典禮,特舉辦主題標語(Slogan)設計徵選,以作為本校精神及畢業主題象徵。
(二)徵選活動之宗旨在於透過參與畢業主題標語徵稿,發揮學生創意巧思,營造校園畢業季溫馨氣氛,使畢業主題更貼近學生心意,激發出大墩國小才華洋溢之面相,運用於畢業相關活動、文宣規劃等,使同學都能夠在畢業典禮當中留下美麗的回憶,故特舉辦此活動,由全體六年級生共同發想,訂定畢業典禮主題。
二、辦理單位:教務處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資格:本校所有教師與六年級學生對本次徵稿有興趣者,皆可以個人名義報名共襄盛舉。
(二)收件截止日期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五)放學前截止。(報名表請至教務處領取,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教務處羅雅莉老師。
(四)評選時間:110年11月16日(二)。
(五)評選方式:學生決定主題後,交由導師簽名,送交教務處完成提交程序,由教務處邀請相關教師及行政人員與學生自治市代表進行評選。
四、設計原則:
(一)主題標語以展現本校精神與特色,並以「第11屆畢業生」、本校各項活動、共同回憶等為設計主軸。
(二)主題可分為主標題與副標題,總字數以不超過 20個字為限。
(三)主題標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猥褻、賭博之內容,且內容與實際執行面不得涉及侵害版權。
(四)主標題需簡潔有力,不可使用難以辨認之語言或符號。
(五)理念說明須明確並切合主題。主題與理念皆不可涉及腥羶色或泛政治性文字。
(六)設計方向
1. 主題概念設計須符應主題標語之設計原則。
2.追求卓越、友誼與正向。
3. 具音律感,勿太過繞口、用字生僻。
五、徵選項目:
主題標語(Slogan):
(一)字數限20字以內(英文字母、數字皆算一字)。
(二)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150字以內。
(三)作品須限以本徵選報名表【附件一】為主,請以電腦打字或手寫詳細填寫。
六、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趣味性、親和力及特色等。
(二)評選:由教務處邀請相關教師及行政人員與學生自治市代表組成評審小組,並依評審標準進行評選,決定特優及佳作獎項。
(三)主題標語評審標準:創意佔60%,詞句意涵佔40%。
七、獎勵方式:
主題標語(Slogan)徵選:錄取特優1名及佳作5名,頒發獎狀及獎勵,獎勵部分由家長會經費支應。
(一)獲選特優作品,頒發獎狀乙紙,禮卷500元。
(二)入選佳作作品,頒發獎狀乙紙,禮卷100元。
八、權利歸屬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基本以不退回為原則。
(二)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經指正無效,恕不受理。
(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相關權利均歸本校所有,入選之參賽者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校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推廣、行銷或相關工作之權利,均不另行通知或致酬。
(四)凡參加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之一切規定;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選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異議。
(五)入選者需配合實際需求進行調整並協助後期定稿設計。
九、本辦法陳送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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