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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選修本土語言/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注意事項

新生選修本土語言/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注意事項

發佈者 : 郭輔導組長
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孩子每週會有一節本土語文課程,請您詳閱以下說明,再至新生報到系統進行選填,謝謝您的配合!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16日中市教中字第1130110108號函示:新生報到時,辦理選習本土語文(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閩東語)/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之調查,作為開設本土語文課程之依據,前揭語言擇一選習。
二、入學後之舊生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不再重新調查。學生應持續選修一年,若因配合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方得向學校申請更換選修語言。
三、 此為正式課程(非社團),成績列入學生學期成績計算。請考量家庭實際使用需要,做適切選擇。
四、選習原住民族語、新住民語之學生,需以父母或家長之該族語言為優先考量。
五、 因師資排課因素,請家長務必先瞭解本土語言/臺灣手語/新住民語的上課方式及課程時間:
1.【臺灣台語】:學生於原班的本土語文正課時間上課。
2.【馬祖閩東語/臺灣客語/原住民語/新住民語/臺灣手語】:
(1)因課程安排需求,將依語言類別編組,學生需抽離原班至其他教室上課。
(2)原住民語、新住民語可能安排於彈性時間、晨光活動或午休時間上課。 (原住民族語依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新住民語依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
(3)以上師資延聘若有困難,將申請遠距協同教學,以視訊方式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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